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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 歷來我們稱引魯迅,尤其是編在中小學語文課本里摁著孩子死命念的篇幅——臨了還逼著學生硬寫什麼「主題思想」之類——總是撿那幾篇沉痛激憤之作,許多絕妙的遊戲文章,向來不稱引。 魯迅下筆,篇篇講快感。他所謂「匕首」之類,並不真要見血,不過刺著好玩,態度又常是溫厚的。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,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裡在發笑,他的憤怒,他的批判,便是漂亮的文學。所謂「嘻笑怒罵皆成文章」,其實古今中外,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。 笑談大先生 文|陳丹青 今天在魯迅紀念館講話,心裡緊張——老先生就住在隔壁,講到一半,他要是走進來怎麼辦?其實,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,因為我知道,我們根本休想見到魯迅先生了。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。其實在今天的社會尺度中,魯迅是不該被談論的人。按照胡塞爾的定義:「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。」以魯迅的性格、主見,不管放到哪個朝代,恐怕都是「壞公民」。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,恐怕不多了吧。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、吃魯迅飯的專家,據說仍有兩萬人。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,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,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。每次我碰到這類文章,總是很茫然,好像走丟了一樣。可是翻開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,一讀下去,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裡抽菸,和我面對面!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,沒有專門談論的資格。今天孫館長孫郁先生給我大面子,叫到這裡來,怎麼辦呢,自己想個話題講?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麼意思要來講,一到魯迅家,就嚇得不敢講:講魯迅先生?那麼多人已經說過他了,還有什麼可講? 所以你在魯迅博物館不談魯迅、談魯迅,我覺得都不恭敬,都為難。我知道自己是在「魯迅」這兩個字上「落了枕」的人,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係才好開口談魯迅。 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麼私人關係呢?說是讀者,魯迅讀者太多了;說是喜歡他,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——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,都有人喜歡,那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。我只能說,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。 注意,我指的不是「想到」( thinking),而是「想念」(miss),這是有區別的。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,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——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、戀人、老朋友,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,出於什麼理由?是怎樣一回事? 在我私人的「想念名單」中,絕大部分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,譬如偉大的畫家、音樂家、作家。在這些人中間,不知為什麼,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自以為頂頂熟悉的一位,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,而是因為他這個人。 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,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認識的人,同時又討厭他們,因為他們的回應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,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——除了極稀罕的幾篇,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。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:范愛農、韋素園、柔石、劉半農等等,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。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,我立刻變成他本人,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。他那篇《范愛農》,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,每次讀,都會討厭這個傢伙,然後漸漸喜愛他,然後讀到他死掉——屍體找到了,在河水中「直立著」——心裡難過起來。 我們這代人喜歡魯迅,其實是大有問題的。我小學畢業,市面上能夠出售、準許閱讀的書,只有###選集和魯迅的書。從五十年代開始,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塊大牌坊。這是另一個大話題,今天不說。 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朔同志批評魯迅的文章,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,我猜,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。其實,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,住在弄堂里,「渾身痱子,一聲不響」,也有許多人討厭他。我就問自己:為什麼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?今天我來試著以一種私人的方式,談論魯迅先生。 ... 第一,我喜歡看他的照片,他的樣子,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。 「文革」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,裡面每隔幾頁就印著一位中國五四以來文學家的照片,當然是按照五十年代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:「魯、郭、茅,巴、老、曹」之類,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——平心面論,郭沫若、茅盾、老舍、冰心的模樣,各有各的性情與分量。 近二十多年,胡適之、梁實秋、沈從文、張愛玲的照片,也公開發布了,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,尤其胡適同志,真是相貌堂堂,如今我們新時期新文學男男女女作家群,排得出這樣的臉譜嗎?可是我看來看去,看來看去,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。 五四那一兩代人,單是模樣擺在那裡,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。前些日子,我在三聯書店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,發布了陳公博、林柏生、丁默旽、褚民誼押赴公堂、負罪臨刑的照片——即便在喪盡顏面的時刻,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。他們丟了民族的臉,照片上卻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。我斗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:不論有罪無罪,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。我們可能看不起漢奸,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。 其中有一幅珍貴的照片,就是被押赴法庭的周作人。他穿件乾淨的長衫,瘦得一點點小,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、斯文通脫。你會說那是強作鎮定,裝出來的,好的,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鏡頭前面裝裝看,看能裝得出那樣的斯文從容麼?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,一看之下,真是嘆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。 到了1979年,第一次文代會召開,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:胡風,聶紺弩、丁玲、蕭軍……一個個都是劫後餘生。我看見什麼呢?看見他們的模樣無一例外地坍塌了,被扭曲了。這批代表索性不是著名文藝家,倒也罷了,現在你看看,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。所以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:他們帶著自己受盡侮辱的面相,還居然去參加文代會,等於再次確認侮辱。 那樣的會議,魯迅會去嗎? 這時我回頭看看魯迅先生: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不一樣。這張臉非常不買帳,又非常無所謂,非常酷,又非常慈悲,看上去一臉的清苦、剛直、坦然,骨子裡卻透著風流與俏皮……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麼表情,就那麼對著鏡頭,意思是說:怎麼樣?我就是這樣。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,配他的文學,配他的脾氣,配他的命運,配他的地位與聲名。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,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,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副樣子,你能想像麼? 魯迅的時代,中國的文藝差不多銜接著西方十八九世紀。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,法國人擺得出司湯達、巴爾扎克的好樣子,英國人擺得出哈代、狄更斯的好樣子,德國人擺得出歌德、席勒的好樣子,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好樣子,二十世紀的印度還有個泰戈爾,也是好樣子—— 現代中國呢,謝天謝地,總算五四運動鬧過後,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,不丟我們的臉——大家想想看,上面提到的中國文學家,除了魯迅先生,哪一張臉擺出去,比他更有分量?更有泰斗相?更有民族性?更有象徵性?更有歷史性?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麼矮小,那麼瘦弱,穿件長衫,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裡。他要是長得跟蕭伯納一般高大,像巴爾扎克那麼壯碩,便是致命的錯誤。可他要是也留著于右任、張群那樣的長鬍子,或者像吳稚暉、沈鈞儒那樣光腦袋,古風倒是古風,畢竟有舊族遺老的氣息,不像他。他長得非常的「五四」,非常的「中國」,又其實非常摩登…… 五四中國相較於大清國,何其摩登,可是你比比當年頂摩登的人物:胡適之、徐志摩、邵洵美……魯迅先生的模樣既非洋派,也不老派,他長得是正好像魯迅他自己。 我記得七十年代《參考消息》報導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,嘆其風貌,說是在你面前,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。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,確是說出一種真實。 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,固然在模樣上占了便宜,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,那種骨子裡的儒雅凝鍊,脫略虛空,那種被彼得·盧齊準確形容為「高貴的消極」的氣質,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,這也好比中國畫的墨色,可以將西洋的七彩給比下去;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的模樣擺在一起比比看,真是文氣逼人,然而一點不囂張。 多少年來,魯迅這張臉是一簡約的符號、明快的象徵,如他大量的警句,格外宜於被觀看、被引用、被銘記。這張臉給刻成木刻、做成浮雕、畫成漫畫、宣傳畫,或以隨便什麼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,出現在隨便什麼媒介、場合、時代,均屬獨一無二,都有他那股風神在,經得起變形、經得起看。 延安時期粗糙的魯迅木刻肖像,老先生出殯時遊行隊伍捧扶的大肖像,##時期被百般誇張的魯迅像,都並不像他,然而魯迅的形質與神采總能穿透筆墨的歪曲,撲面而來,宣稱這是他自己的容顏,不曾遺失,不曾貶損,不曾消淡。他的容顏在他殞滅後繼續活在無數圖像中,以至這些圖像竟能被任意引用的方式,繼續捍衛他那張臉。 不是隨便哪張臉能夠蘊藉著這種如「命運」般難以左右的圖像效應。你試將其他五四名流的臉拿去作圖像任意弄弄看,就顯得平凡、突兀、不配,即便魯迅兩位兄弟的面相都與大哥相像——早年的作人還曾蓄過和魯迅一模一樣的八字須——然而畢竟弱幾分,有如斑痕淺跡,是會被韶光與媒介淘洗隱沒,模糊不清的。 有人會說,這是因為歷史已經給了魯迅莫大的地位,他的模樣被印刷媒體引用太多了,早經先入為主成為後世公眾的視覺符號。是的,很可能是的,但這形象效應是互為因果的: 時代凝視這形象,因這形象足以換取時代的凝視,這乃是一種大神秘,儼然宿命,而宿命刻印在模樣上——托爾斯泰那部大鬍鬚,是應該寫寫《戰爭與和平》;魯迅那筆小鬍子,是應該寫寫《阿Q正傳》;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:「你悔改吧!」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般配;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,說是「妥斯托耶夫斯基一付苦相、尼采一付兇相、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」,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般配—— 大家要知道,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,驕傲得很呢!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,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。那年肖伯納在上海見魯迅,即稱讚他好樣子,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:早年的樣子還要好。這不是魯迅會講話,是他看得起肖伯納,也看得起他自己。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麼?是的,在最高意義上,一個人的相貌,便是他的人。但以上說法只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,並不能證得大家同意的。好在私人意見不必證得同意,自己說說而已。 ...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,是老先生好玩。就文學論,就人物論,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。 「好玩」這個詞,說來太輕佻,是現在小青年的口頭禪,形容魯迅先生,對不對呢?我想來想去,魯迅說不定會同意這個詞。這個詞用來指魯迅,什麼意思呢?我試著說下去,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。 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、勇士、先驅、導師、革命家,說他是憤怒激烈、疾惡如仇、是「沒有半點媚骨的人」;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、不知寬容,是睚眥必報、有失溫柔敦厚的人。總之,綜合正反兩面的印象與評價,都肯定魯迅是個很兇、很嚴厲、不通人情的人。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? 最近二十多年,「魯迅研究」總算比較地平實看待他,將他放回他生存的年代和「語境」中去,不再像過去那樣,給他塗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。那麼,仔細看來,在他先後、周圍,可稱鬥士、先驅、導師、革命家的人,實在很不少。 譬如章太炎斗袁世凱,魯迅就很激賞;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,更是不計其數;梁啓超鼓吹共和、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、陳獨秀創建共產黨,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、胡適宣揚民主理念、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……這些人物不論成敗,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,他們的事功,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。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,譬如七君子,譬如楊杏佛、李公僕和聞一多,更別說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,則要論膽量,論行動力,論獻身的大勇,論犧牲的壯烈,更在魯迅之上。 魯迅先生畢竟不是政治家,而是個文人、作家、思想家——這說法也對也不對。民國是個「國家興亡,匹夫有責」的時代,書生問政,書生干政,多得是,譬如傅斯年的本職就是教授。 魯迅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,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,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,他既不入國共兩黨,也不做官;你說他是個文人,他還入過左聯。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,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,也不算怎樣不恰當。 要說鬥士,我們先得假定魯迅鬥爭的對象,並不一定就是錯的,魯迅也並不全是對的,如此,則當年和魯迅斗過較量過的大小「匹夫」,數也數不過來,他們也兇得很呀。要知道,魯迅存活的年代是一個知識分子能夠公然互為論敵的言論空間。 是的,那年代充滿拘捕與暗殺,魯迅曾經哀鳴:「我們活在這樣的時代!」長期以來,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麼?阿彌陀佛,還是將魯迅放回他詛咒的時代吧。在他的時代,他可以坐在藤椅上慢慢地抽菸,成天價尋思怎樣做一個胡塞爾所謂的「壞公民」。 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打,挨過整,沒在班房裡蹲過一天。我們老是渲染他怎樣避難、逃亡,哪曉得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。魯迅一再說,他只有一枝筆,可是我們偏要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,像個在舞臺上兇巴巴唱獨角戲的老武生……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「好玩」的說法來講魯迅,大有「以偏蓋全」之嫌,但我不管它。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,不可能抹煞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。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,撿我自己的心得,描一幅「好玩」的魯迅圖像看一看。 什麼叫做「好玩」?「好玩」有什麼好?「好玩」跟道德文章什麼關係?為什麼我要來強調魯迅先生的「好玩」? 以我私人的心得,所謂「好玩」一詞,能夠超越意義、是非,超越各種大字眼,去除層層疊疊油垢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,直接感知那個人——當我從少年時代閱讀魯迅,我就不斷不斷發笑,成年後,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,但說不出來,而且幸虧說不出來——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,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,讀來讀去,讀來讀去,只有魯迅能夠給予我,我確信,他這樣一句一句寫下去,明知道有人會發笑。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。在《看蕭與看蕭的人們》中,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,蕭伯納到了上海了,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裡吃飯,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。魯迅於是寫道: 「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,那就見一見吧。」 什麼意思呢?沒什麼意思,但又有一層需要說,卻不好說,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。什麼意思呢——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,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。不去見,或趕緊去見;看得很重,或存心看輕,都不恰當、不大方,都沒必要。而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,又其實「特意搜尋著要去見一見的意思,倒也沒有」,好,現在人家來了,邀請也來了,那麼: 「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,那就見一見吧。」 這意思很深,也很淺,很率性,也很得體,老先生當時那麼想了一想,事後這麼寫了一筆,很輕,很隨意,用了點心思,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,然而有這麼一筆在——後來便寫他去了,居然坐在那裡看蕭和眾人吃飯,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,還有許多令人發噱發笑的細節——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,很不起眼兩句話,年輕時讀到,不注意,中年後讀到,我心裡笑起來。 太多了。在魯迅先生的所有文句中,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,輕輕地,或者放縱地,故意的,或不是故意的,隨時想到,隨時好玩,隨手寫下來。因他是通體的、徹頭徹尾的好玩,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,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裡獨自「玩」。 所以除了「好玩」,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處境就是很寂寞,他好玩了一生一世,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兇、很苦,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。這一層,魯迅真是很失敗,他害了好多讀者,也被讀者所害。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,是當年中宣部關於拍攝電影《魯迅傳》邀請好些文化人做的談話錄,其中一部分都和老先生打過交道。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面孔,而是非常詼諧、幽默、隨便、喜歡開玩笑,千萬不能給他描繪得硬梆梆。 夏衍,是魯迅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,他也說老先生「幽默的要命」。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,他的親舅舅即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,名字叫唐弢。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面上把魯迅弄成那幅兇相、苦相,私下裡對他外甥說,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。 他說,譬如魯迅跑來看唐弢,興致好時,一進門就輕快地在地板上打旋子,一路轉到桌子前,一屁股坐在桌面上,手裡端支煙,嘻笑言談。唐弢還說,那時的打筆仗,不是像我們想像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,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,我也講講,夜裡寫了罵某人的文章,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,照樣談笑。 前面說到夏衍,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,結果據夏衍說法,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,熟得很。 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幾位論敵,他與多數朋友的關係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。胡適算是魯迅的「宿敵」,可是你看魯迅給胡適早年的信,雖敬而遠之,不作熟膩之態,也時常夾些輕微隨意的文人式的調笑。 他與鄭振鐸有好多信不厭其煩商量怎樣印箋譜、怎樣印得它精良考究之類(這些信件往來正是魯迅大嘆時代黑暗的三十年代初,當我在魯迅紀念館親見那些精緻透頂的箋譜,我就想,這精緻與閒心,不也是那黑暗時代的註腳麼),可是我看夏衍回憶,就說: 「他有一個時候見了鄭振鐸就罵他,說在『小說月報』上照片弄錯,翻譯弄錯,他講兩個富家女婿,一是指邵洵美,一是指鄭。但有件事上兩人又有同感,印箋譜,搞版本,非常要好。」 這樣看來,魯迅與所謂「論敵」的關係,半數是熟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。不熟不識的人,又怎樣看待魯迅呢? 我的一位師尊認識某位當年與魯迅打過筆仗的老先生,五十年代談起他年輕時為文撩撥魯迅,魯迅回應幾句,那老先生到晚年還得意洋洋說:「好哉,我就給魯迅先生一槍刺下馬來……!」說罷,哈哈大笑。 這樣子聽下來,不但魯迅好玩,而且民國時期的文人、社會、氣氛,都蠻好玩,蠻開心,並不全是兇險,全是暗殺,並不成天價你死我活、我活你死。 文人之間的「死掐」,有也是有的,譬如周作人的得意門生廢名迷戀佛學,和熊十力交好,天天論道,有天兩人高聲辯論,忽然就不出聲扭打到一處,結果是廢名怒沖沖走掉。第二天,又走去和熊十力聊別的學問去…… 我們今天的文人們,有為了學問而辯論到至於扭打起來的麼?沒有,都客氣得很——總之不好玩。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,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「好玩」的一面。譬如章衣萍太太回憶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魯迅玩,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,於是隔著馬路喊。魯迅沒聽見,待眾人攆到他家門口,對他說,喊了你好幾聲呢!於是老先生「噢、噢、噢……」的噢了好幾聲。問他為什麼連聲回應,魯迅笑說,你不是叫我好幾聲麼,我就還給你呀……接著進屋吃栗子,周建人關照要撿小的吃,味道好,魯迅應聲道:「是的,人也是小的好!」章太太這才明白又在開玩笑,因她丈夫是個小個子。 這樣子看下來,魯迅是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、身邊事在那裡開玩笑,照江南話說,他是個極喜歡講「戲話」的人,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玩笑。那年他送書給剛結婚的川島,就在封面上題辭道: 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,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,接受這枯燥乏味的《中國文學史略》。 那種親昵、仁厚、淘氣與得意!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,大概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「戲話」。我猜,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麼真的憤怒的事,他醒著的每一刻,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。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,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的智者。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,想必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。然而我所謂的「好玩」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,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定義它,它決不只是滑稽、好笑、可喜,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像,甚至是致命的力量——希特勒終於敗給邱吉爾,因為希特勒不懂得「好玩」;蔣介石敗給毛澤東,因為蔣介石不懂得「好玩」。 好玩的人懂得自嘲,懂得進退,他總是放鬆的,遊戲的,豁達的,「好玩」,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、豐富的側面、寬厚的背景,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,一旦憤怒激烈,一旦發起威來,不懂得好玩的對手,可就遭殃了。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——康有為算得雄辯滔滔,可是不好玩;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,可是不好玩;胡適算得開明紳士,也嫌不好玩;郭沫若風流蓋世,他好玩嗎?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;郁達夫性情中人,然而性情不就是好玩。 周作人的人品文章淡歸淡,總還缺一點調皮與好玩——他雖也論到心裡的所謂「流氓鬼」,即文筆偶爾的「不正經」——可是論開闔,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真氣,到底窄了好幾圈,雖這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。 最可喜是林語堂,他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,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——順便說一句,魯迅批判林語堂,可就臉色端正,將自己的「好玩」暫時收起來——可是我們看不出林語堂平時真好玩,他或許幽默的吧,畢竟是種種西式的刻意的自我教養,與魯迅天性里骨子裡的大好玩,哪裡比得過。 這樣子比下來,我們就可以從魯迅日常的滑稽好玩尋開心,進入他的文章與思想。 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,已經被長期困在一種詮釋模式里,我來插一腳,又是不好玩。倒是胡蘭成接著說,後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「斤斤計較」,一天到晚根據魯迅的著作「核對」魯迅的思想,這「核對」一句,我以為說得中肯極了。 ... 依我看,歷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、戰鬥性的「革命」文章,今天看來,多數是魯迅先生只當好玩寫寫的,以中國的說法,叫做「遊戲文章」,以後現代的說法,就叫做「寫作的愉悅」——所謂「遊戲」,所謂「愉悅」,直白的說法,可不就是「好玩」——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,反禮教、解剖國民性、鼓吹白話、反對強權等等。 前面說了,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,激烈深刻,不在魯迅之下,時或猶有過之。然而九十多年過去,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,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,不在主張和道理,而在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,懂得詞語調度的快感,懂得文章的遊戲性,寫文章不見遊戲性,觀點便只是觀點,深不到哪裡去的。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,通常只看到犀利與深刻,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,因為老先生不流露,這不流露,也是一種得意,一種「玩」的姿態,就像他講笑話,自己不笑的。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,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,拿來耍著玩,什麼《而已集》啊、《三閒集》啊,《準風月談》啊、《南腔北調集》啊,還有那未曾結集的《五講三噓集》,真是順手玩玩,一派遊戲態度,結果字面、意思又好看,又高明。 他給文章起的題目,也都好玩,一看之下就想讀,譬如《論他媽的》《一思而行》《人心很古》《馬上支日記》等等等等,數也數不過來。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,就在八字鬍底下笑笑,自己得意起來。 歷來我們的稱引魯迅,尤其是編在中小學語文課本里摁著孩子死命念的篇幅——臨了還逼著學生硬寫什麼「主題思想」之類——總是撿那幾篇沉痛激憤之作,好許多絕妙的遊戲文章,向來不稱引。 譬如那篇《阿金》,意思深得很呢,簡直提前預告了江青的浮現與禍害。另有不少爽快的雜文,譬如《花邊文學》中的《京派與海派》《南人與北人》,當時的文人紛紛談論,言不及義,此後迄今,也還沒人比得過,查對日期,竟是同一天所寫;《南腔北調集》另有兩篇隨手撩撩的短文:《上海的少女》、《上海的兒童》,擱在今天看,意思也還精闢醒豁,也寫在同一天——老人家顯然半夜裡寫得興起,實在得意,煙抽得一塌糊塗,索性再寫一篇。 魯迅下筆,篇篇講快感。他自己說他作文是被「擠」出,並非「文思泉湧」,我只信一半,因這又是他藏在鬍子底下的「戲話」,幾分認真,幾分調笑,順便刺刺煞有介事的文學家。他所謂「匕首」之類,並不真要見血,不過刺著好玩,態度又常是溫厚的。 譬如《論他媽的》,語氣把握的好極了,我們讀著,自然明白他是在批判國民性的某一端,可讀到結尾,魯迅筆鋒一轉,忽而這麼寫道: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:或表驚異,或表感服。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,兒子指著一碗菜向他父親說:「這不壞,媽的你嘗嘗看!」父親回答道:「我不要吃。媽的你吃去罷!」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「我的親愛的」的意思了。 我猜老先生寫到這裡,一定得意極了。 中國散文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,宕得這麼懇切,又這麼漂亮,真是還看魯迅。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:它不單是為文章的層次與收筆,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,老先生看事情曉得體貼,既犀利,又厚道,既是激烈的,又是清醒的,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,弄得像在發高燒。 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,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裡在發笑,他的憤怒,他的批判,便是漂亮的文學。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,魯迅寫文章便可儘管誚刻,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,自己笑笑——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,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——這樣的站得高,看得開,所以他好玩得起,遊戲得起。所謂「嘻笑怒罵皆成文章」,其實古今中外,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。 文章的張力,是人格的張力,寫作的維度,是人格的維度——激憤、同時好玩;深刻、然而精通遊戲;挑釁、卻隨時自嘲,批判、忽而話又說回來……魯迅作文,就是這樣的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。 他的語氣和風調,哪裡只是峻急鋒利這一路,他會忽兒淳厚沉鬱,如他的回憶文字;忽兒辛辣頑皮,如中年以後的雜文;忽兒平實鄭重,如涉學問或翻譯;忽兒蒼老精闢,如《故事新編》,忽兒溫潤出神,如《朝華夕拾》;而有一種異常絕望虛空的況味,幾乎隱在他各時期的文字中,尤其是他的序、跋、題記、後記,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,會出人意料地揉雜在一起,難分難解。 魯迅所寫的序與跋,獨步古今,那種好法,真是品性畢露。譬如《集外集》序言的結尾: 我慚愧我的少年之作,卻並不後悔,甚而至於還有些愛。這真好像是「乳犢不怕虎」,亂攻一通,雖然無謀,但自有天真存在。現在是比較的精細了,然而我又別有其不滿於自己之處。我佩服會用拖刀計的老將黃漢升,但我愛莽撞的不顧利害而終於被部下偷了頭去的張翼德;我卻憎惡張翼德型的不問青紅皂白,掄板斧「排頭砍去」的李逵,我因此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裡去,淹得他兩眼發白。 這一段,適可看作他的天性的自白。我看魯迅做文,便可以同時是李逵、張順、張翼德、黃漢升…… 魯迅的話題,說不完的。我關於魯迅先生的兩點私人意見——他好看、他好玩——就勉強說到這裡。有朋友會問:魯迅怎麼算好看呢?怎能用好玩來談論魯迅呢?這是難以反駁的問題,這也是因此吸引我的問題。這問題的可能的答案之一,恐怕因為我們這個世代、這個世代的中國文學,越來越不好看,也不好玩了。 當然,這也是我的私人意見,無法徵得大家同意的。我的話說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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